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等相关制度规范,**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和**领导责任,结合实际细化排查标准,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以下简称化工园区),组织实施**化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类建立完善安全风险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区分“红、橙、黄、蓝”四级安全风险,突出一、二级重大危险源和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工企业,按照“一企一策”、“一园一策”原则,实施*严格的治理整顿。制定实施方案,深入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三年提升行动。(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完善和推动落实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严格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时修订公布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修订并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结合深化供给侧结构性**,依法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条件的产能,有效防控风险。坚持全国“一盘棋”,严禁已淘汰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办厂进园,对违规批建、接收者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三)严格标准规范。制定化工园区建设标准、认定条件和管理办法。整合化工、石化和化学制药等安全生产标准,解决标准不一致问题。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的,发案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上海学校危险化学品管控系统
第二十二条承运人接受货主委托运输,对应当凭证运输的,应当查验货主提供的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并查验所运货物与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载明的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等情况是否相符;不相符的,不得承运。承运人查验货主提供的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时,对不能确定其真实性的,可以请当地公安协助核查。公安应当当场予以核查,对于不能当场核实的,应当于3日内将核查结果告知承运人。第二十三条运输易制毒化学品时,运输车辆应当在明显部位张贴易制毒化学品标识;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应当由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应当凭证运输的,运输人员应当自启运起全程携带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承运单位应当派人押运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防止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运输易制毒化学品时,还应当遵守有关货物运输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公安在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应当对运输情况与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所载内容是否相符等情况进行检查。交警、治安、禁毒、边防等部门应当在交通重点路段和边境地区等加强易制毒化学品运输的检查。第二十五条易制毒化学品运出地与运入地公安应当建立情况通报制度。上海智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信息化软件高校规范有效管理危险化学品,不仅需要完善管理机构制度,增强人防,物防,技防,协防措施完备的保障体系。
二)未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关安全设施、设备,或者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的;(三)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的;(四)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仓库内,或者未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在**仓库内单独存放的;(五)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或者储存数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的;(六)危险化学品**仓库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的;(七)未对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安全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测、检验的。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港口经营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第八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一)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不如实记录生产、储存、使用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流向的;(二)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发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者被盗。
有关地方人民**应当立即组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环境保护、公安、卫生、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按照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有关地方人民**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一)立即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二)迅速控制危害源,测定危险化学品的性质、事故的危害区域及危害程度;(三)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大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四)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状况进行监测、评估,并采取相应的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措施。第七十三条有关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指导和必要的协助。第七十四条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环境污染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统一发布有关信息。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七十五条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使用活动,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经营单位销售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时,应当查验购买许可证和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第十六条运输供教学、科研使用的100克以下的样品和供医疗机构制剂配方使用的小包装以及医疗机构或者品经营企业购买片剂6万片以下、注射剂,货主或者承运人持有依法取得的购买许可证明或者品调拨单的,无须申请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第十七条因需要,患者、患者近亲属或者患者委托的人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书和本人的身份证明,可以随身携带类中的类易制毒化学品制剂,但是不得超过医用单张的比较大剂量。第十八条运输易制毒化学品,应当由货主向公安申请运输许可证或者进行备案。申请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或者进行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其他的登记证书或者成立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二)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合同(复印件);(三)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第十九条负责审批的公安应当自收到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申请之日起10日内。收到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申请之日起3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发给运输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负责审批的公安对运输许可申请能够当场予以办理的,应当当场办理。危险化学品在化学化工类实验室教学、科研过程中使用,具有易燃、易爆、易中毒、腐蚀性等特点。上海学校危险化学品管控系统
近年来,有些高校由于对危险化学品管理不善,实验室灾害事故频频发生。上海学校危险化学品管控系统
第十二条经营单位应当将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于销售之日起5日内报当地县级公安备案,将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于30日内报当地县级公安备案。备案的销售情况应当包括销售单位、地址,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种类、数量等,并同时提交留存的购买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第十三条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使用台账,如实记录购进易制毒化学品的种类、数量、使用情况和库存等,并保存2年备查。第十四条购买、销售和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在易制毒化学品的出入库登记、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岗位责任分工以及企业从业人员的易制毒化学品知识培训等方面建立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第三章运输管理第十五条运输易制毒化学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运输许可证或者进行备案:(一)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直辖市为跨市界)运输的;(二)在禁毒形势严峻的重点地区跨县级行政区域运输的。禁毒形势严峻的重点地区由公安部确定和调整,名单另行公布。运输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向运出地的设区的市级公安申请运输许可证。运输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向运出地县级公安申请运输许可证。运输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向运出地县级公安备案。上海学校危险化学品管控系统
南京骏飞科技有限公司免责声明: 本页面所展现的信息及其他相关推荐信息,均来源于其对应的商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该信息的来源商铺所属企业完全负责。本站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如涉及作品内容、 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核实后进行删除,本网站对此声明具有最终解释权。
友情提醒: 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确认资质及产品质量,过低的价格有可能是虚假信息,请谨慎对待,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