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和编写要求:
⒈简要说明建设或规划项目的由来,以及项目的主管部门、业主单位、设计单位情况;项目选址选线情况;项目合同或协议的主要要求以及调查工作设计方案;资料收集情况和野外调查工作概况等,昆明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补偿协议,并附建设或规划项目的交通位置图。
2.简要叙述调查工作区及周边地区地质情况。
3.多方面介紹调查工作区及周边地区的矿区分布和开采利用情况,重点是调查工作区内已探明(包括地质简测探明)资源储量的矿区,对调查工作区内的矿区和采矿权登记范围与建设或规划项目保护(影响)范围之间的关系,在文字报告说明的基础上,另需用图、表形式予以具体反映,若交通位置图图面负担不重,昆明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补偿协议,矿区和采矿权登记范围与建设或规划项目保护(影响)范围关系图可与之合并。
4.详细叙述与建设或规划项目保护(影响)范围重叠、交叉矿区和采矿权设置情况,包括矿区、采矿权的位置、范围、矿区地质特征、地质勘查工作程度、矿石类型、质量,昆明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补偿协议、矿产资源储量类型、数量、质量、开采技术条件,以及采矿权人名称、开采范围和开采方式等。 压覆矿产资源评估范围的确定一般以建设项目用地范围为基础,适当扩展一定距离后圈定。昆明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补偿协议
压覆矿产指在当前技术经济条件下,因建设项目或规划项目实施后,导致已查明的矿产资源不能开发利用。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就是通过野外地质调查地质填图调查访问收集有关地质资料,基本查明建设用地范围内是否压覆矿产资源,对有矿权设置的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矿权分割及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并对其经济意义和潜在价值作出评估,为业主征地选址及相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根据国家《矿产储量登记统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压覆矿产资源申请,并委托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进行压覆区的矿产资源的评估。搞好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对于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国家矿产资源的充分利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中,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工作必不可少,本文就现阶段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在压覆矿产资源评估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以期为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工作提供参考。昆明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补偿协议因压覆仅导致矿业企业停产的,建设单位还应赔偿矿业人利润损失。
需要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建设项目,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单位提出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申请,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出具是否压覆重要矿床证明材料或压覆重要矿床的评估报告,报国土资源部批准。需要压覆非重要矿产资源的建设项目,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单位应提出压覆非重要矿产资源申请,由矿产地所在行政区的县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查,出具是否压覆非重要矿床证明材料或压覆非重要矿床的评估报告,报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
经批准可压覆矿产资源的建设项目,在其范围内有采矿权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建设单位与采矿权人签订补偿协议并报批准压覆的部门备案,采矿权人应及时到原发证机关办理相应的矿区范围变更手续。
在解决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究竟“审什么”的问题之前,必须了解自然资源部关于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所要求的申报材料以及审批条件。根据自然资源部官网关于“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申报资料”的要求,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的报送材料包括必须报送的材料和建设项目压覆已设置矿业权矿产资源情形下还应报送的材料。其中,“必须报送的材料”包括:
一是建设单位关于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申请函;
二是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
三是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不可避免性论证材料;
四是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全套)及评审备案证明。
“建设项目压覆已设置矿业权矿产资源情形下还应报送的材料”包括:
一是建设单位与被压覆矿业权人签订的协议或省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对解决压覆相关事宜的承诺;
二是被压覆矿业权人有效期内的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复印件;
三是与压覆相关的其他材料。 建设单位压覆矿产资源后是承担补偿责任还是赔偿责任?
压覆矿产评估原则:
对地下开采矿产资源,以建设项目建筑物保护边界为准,向下按垂直剖面法圈定出压覆矿产资源的范围在该范围线以内的有采矿权设置的矿产,作为压覆矿产资源进行评价; 对于已取得探矿权并已进行了探矿工作且提交了矿产资源估算成果报告的矿产资源,作为压覆矿产予以估算。
对于露天开采矿山,主要考虑放炮震动对输电线路的不利影响,以输电线路两侧,外推15m作为围护带,然后以围护带范围按放炮震动较大水平影响距离再向两侧外推出安全范围。
压覆资源的较低估算标高主要依据已取得的探矿权证或采矿权计算矿层储量的较低标高为准,以下不再估算压覆矿产资源量。 由于矿产资源压覆并非经常能遇到,很多矿业企业对压覆审批流程并不清楚。昆明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补偿协议
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昆明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补偿协议
压覆矿产资源评估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1.《矿产资源法》
《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三条“在建设铁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之前,非经国家授权部门批准,不得压覆重要矿产。”
2.《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建设单位在建设铁路、公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
论述重要、较重要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合理性;提交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情况评估报告。云南迈凯地质勘查咨询有限公司专业编制压覆矿产资源评估。 昆明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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